计算机设计大赛

参赛要求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始筹于2007年,首届于2008年,已经举办了15届74场赛事。2019年以来,大赛是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榜单内赛事。大赛国赛的参赛对象,是中国境内高等院校中所有专业的当年在籍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及留学生)。大赛旨在激发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与潜能,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应是在高校担任中国本科生或来华留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

   大赛以三级竞赛形式开展,校级赛——省级赛——国家级赛(简称“国赛”)。国赛只接受省级赛上推的本科生的参赛作品。校级赛、省级赛可自行、独立组织。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参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与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并由该学校相关部门签发参加大赛报名的文件。

2023年(第16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的参赛基本要求如下:

1.所有类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本届大赛期间(2022.7.1-2023.6.30)完成的原创作品;与2022.7.1之前校外展出或获奖的作品雷同的作者的前期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2. 参赛作品不得在本大赛的11个大类间一稿多投。

3. 参赛作品的版权必须属于参赛作者,不得侵权;凡已经转让知识产权或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均不得参加本赛事。

4. 参赛作品中如果包含地图,在涉及国家当代疆域时,应注明地图来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并且注明审图号,否则属于违规,取消参赛资格。

5.无论何时,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涉嫌重复参赛、剽窃、抄袭、一稿多投、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如有),参赛作者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大赛官网上将公布违规作品的作品编号、作品名称、作者与指导教师姓名、相关人员所在学校校名,以及所在省级赛区名。

6.每校参加省级赛(包括省赛和省级联赛)作品的数量与评审规则,由各省级赛区组委会自行规定。省级赛的某个或某些企业赛题、计算机音乐创作类的参赛作品的评审,经协商也可由本省所在地区的省级联赛的大区负责点组委会进行评审。省级联赛的大区负责点原则上按6个大区设置,其中华北地区由北京市赛组委会负责(北京),东北地区由吉林省赛组委会负责(吉林),华东地区由江苏省赛组委会负责(南京),中南地区待定,西南地区(西藏除外)由四川省赛组委会负责(成都),西北地区与西藏由省级西北赛区组委会负责(西安);计算机音乐创作类参赛作品的省级联赛大区评审,还可由杭州决赛区的浙江音乐学院负责。

7. 各个省级赛区组委会可将不超过上推限额的、按作品小类排名在省级赛前30%的优秀作品,上推入围国赛。各个省级组委会的上推限额,与该省级赛区本届入围国赛参赛院校的数量、上一届的国赛参赛(如获奖情况、违规情况)等情况有关。

8.各个省级赛区需按优秀作品的排名先后,依次上推入围国赛;最终可参与国赛现场决赛的参赛队,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和承办单位的承办能力,依据省级赛上推排名顺序决定。

9. 在通过省级赛获得入围国赛资格后,还应通过国赛竞赛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和核查工作,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在获得国赛参赛资格后,其作者与指导教师的姓名和排序,不得变更。

10. 院校可以跨省、跨地区参赛,但每一所院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的省级赛区获得入围国赛的资格。

11. 各院校的二级学院(跨省的除外)不得以独立院校的身份参加国赛。跨省的二级学院可通过二级学院所在省级赛组委会向国赛组委会申请,经国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可在二级学院所在省级赛独立参赛。不跨省的所有二级学校,一律按一所院校参赛。

12. 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领队,应尊重大赛组委会、尊重专家和评委,尊重承办单位和其他选手;遵守大赛纪律,竞赛期间不私下接触专家、评委、仲裁员、其他参赛单位和选手,不说情、不请托,不公开发表或传播对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言论,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对于涉嫌泄密、违规参赛等事宜,应积极接受、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履行举证义务。